2010-1学期教师授课须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4-01浏览次数:2251

一、开学预备周内须填写并递交“教学日历表”。填写、执行教学日历请注意以下几点:
1、同一门课程的不同教学班(即不同课序号),应分别填报教学日历。
2、同一门课程有两名(含)以上教师授课的,需在“每次教学的主要内容和形式”栏中注明该章节授课教师的姓名。
3、教学日历是教学进程的重要依据,应认真按照教学日历内容与进度授课。
4、无论何故,调、停、代课必须事前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执行。
5、 教学日历执行情况将作为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之一。
二、教师课表查询途径:
    根据教务管理系统数据切换和升级工作的时间安排,20101学期教师课表查询具体途径如下:
    即日起至9月6日――
    校园网/教学科研/教务在线/管理系统/教学信息服务系统/教师课程表
    9月6日起――
    校园网/数字校园(以工号和密码登陆)/教学平台/教务管理/本学期课表
    点击“授课列表”下的课程名,可浏览该课程选课名单,并可直接打印“教学记录表”和“成绩登记表”。特别提醒:因开学初“补选”,以及学期过程中个别学生学籍异动,选课学生名单可能会有调整,请任课教师适时核实本班名单,并以期末考试前名单为准。

三、第一节授课时,任课教师应向学生全面介绍本课程的教学安排、教学要求、考勤及答疑时间地点、考核方式、评分办法和成绩记载等情况。学生出勤考核工作由任课教师负责,考勤结果作为评定学生平时成绩的依据之一。
四、教师所授课程的课件或电子讲稿须上传到“网络课堂教学平台”上,以供学生学习和参考。
五、为确保教学正常进行,使用多媒体教学的教师应有预案,以备系统临时故障。

 

上海海洋大学 教务处
2010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