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考核方法实施细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4-13浏览次数:4028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上海海洋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实施意见”,以考查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为重点,积极探索科学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考核方法,进一步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有效性,创建优良学风。

二、 基本思路
    依据“知行统一”的原则,改变过去“一考定成绩”为主的考试考核方法,引入“过程管理”、“行为管理”和“绩效管理”的理念,既重视学生的知识积累又重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提高;既重视学生学习的客观效果又重视学生的主观努力;既重视教师的能动作用又重视考教的部分分离,加大对学生平时学习行为过程的考核比重,从而进一步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有效性。
    每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核成绩评定,从学生“主观努力度”、“行为实践度”和“知识积累度”三方面进行,采取百分制,“主观努力度”占50%、“行为实践度”占20%、“知识积累度”占30%。

三、具体操作

(一)主观努力度
    目的:浓厚学习氛围,创建优良学风。重点考核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考核因子:出勤率、主动性、参与率(课堂纪律)作业完成绩效等。本项总分为50分。
    旷课一次,扣10分,旷课累计三次者,取消其考试资格,成绩按零分记载,下学期重修该门课程。
    未交平时作业一次扣10分,累计,扣完50分为止。
    违反课堂纪律(迟到、早退、睡觉、玩手机MP3等电子娱乐设备、吃零食等)一次扣3分,累计,扣完50分为止。
(二)行为实践度
    目的:崇尚知行统一,塑造完美人格。重点考核学生的理论联系实际和学理论见行动。考核因子:党团活动、社团活动、行为操守(校纪校规)、关爱行动(志愿者服务)等。本项总分20分。
    当学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本项以20分计。
    1、获各类优秀(积极)分子等荣誉称号者
    2、论文报告(征文)获奖者
    3、操行评定为优者
    4、模范践行者(义务献血、拾金不昧、弘扬正气等)
    5、所在宿舍获优秀(文明)宿舍荣誉称号者
    当学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本项以“零”分计:
    1、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2、操行评定不合格者
    3、考试作弊者(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某门课程考试有作弊行为者,其成绩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受“记过”以下处分,一次扣10分,累计,扣完20分为止。
(三)知识积累度
    目的:完善知识结构,提高理论素养。重点考核学生的基本理论掌握程度。考核因子:期末考试。本项总分为30分。
    期末考试实行考教分离,建立统一的试题库,施行计算机辅助考试,随机产生试卷;学生平时可以进行网上学习自测。

    四、本实施细则自2010年9月1日起试行
    五、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属社会科学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