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4-25浏览次数:2508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的通知
2013-4-23 9:47:40

各有关学院:

2014年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性质与类别:

科研创新项目以基础研究为主,注重“创新”,选题要体现学科特色,要具有创新性、开拓性和高起点,要瞄准学科前沿,注意与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2014年度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分自然科学类项目和人文社科类项目,每类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项目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16万元/项,自然科学类一般项目8万元/项;人文社会科学类重点项目6万元/项,人文社会科学类一般项目3万元/项。项目研究年限为1-3年项目起始日期均为2014年1月。

二、限项与项目推荐:

根据市教委要求,2014年度科研创新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具体限额要求会另发学院。学院推荐科研项目优先向一流学科倾斜,鼓励一流学科进行多学科交叉的原创性、前沿性的科学研究。

三、项目申请人有关要求:

重点项目申请者需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45岁以上(1969年1月1日之前出生)正高级职称者原则上申报重点项目;如已取得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教育部跨世纪、新世纪、曙光跟踪、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启明星跟踪等人才计划或已承担过国家重点项目、省部重大项目的人员,原则上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应具有创新性,申请人已承担的国家项目、省部项目的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时,每一申请人承担过的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总数不得超过两项。承担历年教委科研项目没按时结题或目前有在研项目的不能申报。

四、申请材料递交:

项目申请人按要求填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学院填报《申报一览表》,表格均可从“上海教育”网站(www.shmec.gov.cn)表格下载一栏中下载。申请书中所涉及学科分类与代码请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表》(GB/T 13745-2009)填写。2013年5月15日前,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并提交学校科研管理系统http://202.121.64.70(系统将于5月15日晚自动关闭)。校科研管理系统用户名为各位教职工的工号,密码请咨询科研秘书。如在学校网上填报中遇到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夏工电话:13651794284。未在校科研管理系统提交的项目,科技处不接受纸质材料。16日前学院提交双面打印的纸质申请书一式五份和申报一览表一份。经学校审核后,申请书须通过市教委网上申报平台提交电子版(有关要求另行通知学院)。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

附件:

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