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画洁

发布者:孔维刚发布时间:2024-02-27浏览次数:56

   刘画洁,副教授,2013年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学院,获得民商法博士学位,英国萨里大学访问学者。主持10余项省部级科研项目和3个教学项目,发布论文10余篇,发表专著1本。先后获得全国高校微课比赛三等奖上海市一等奖;上海海洋大学育才奖上海海洋大学科学成果二等奖。


研究方向:环境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学术兼职:中国环境法学会会员,上海法学会海洋法治学会副秘书长,上海海洋大学海洋科学研究院研究人员,复旦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研究人员。目前研究领域:环境法基础理论、中国环境法、国际环境法、海洋法、国际海底区域法律制度研究、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与可持续利用研究。

 

主讲课程:

《思想道德与法治》、《环境法》

代表论文:

1.《首例海洋生态环境污染索赔案引发的思考》,发表于《环境纠纷处理前沿问题研究——中日韩学者谈》,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10

2.“淘宝商城事件”凸显市场监管不力》,发表于《检察风云》2011年11月

3.《个人碳中和法律制度之环境正义问题探究》,发表于《山东社会科学》2012年9月

4.《个人碳排放行为的法律规制——以碳中和理念为中心》,发表于《江淮论坛》20128月

5.《环境问题的根源反思与法律因应——以产业结构为视角》,发表于《江西社会科学》20128月

6.《我国公众参与意识缺位的文化根源与法律因应》,发表于《理论界》20126

7.《我国核安全立法框架研究》,发表于《唯实》20137

8.《法律视野下核安全监管机构独立性探析》,发表于《理论与改革》20151

9.《外国深海海底资源勘探开发许可制度比较与借鉴》,发表于《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4月,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载

10.《气候变化与能源法:理论与实践》,主编,法律出版社20156

11.《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研究》,发表于《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173月

12.《国家担保义务的履行——兼评我国<深海海底字勘探开发法>》,发表于社会科学家》,20196

13.《BBNJ谈判中的累积影响》,2020年被外交部采纳

 

主持课题:

1.2013年《国外深海资源勘探开发立法追踪研究》,国家海洋局

2.2014海洋核污染损害赔偿主体制度研究》,上海海洋大学

3.2014年《外国深海底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立法比较研究》,上海海洋大学

4.2015年《国际海底区域遗传资源适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法律问题研究》,上海海洋大学海洋研究院

5.2015年《我国海洋资源与环境法律问题研究》,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

6.2016年《“区域”环境保护机制的构建与中国对策》,国家海洋局战略所

7.2019年《BBNJ谈判中累积影响研究》,外交部

8.2019年 <环境法与环境管理>实践化教学探索上海海洋大学

9.2019.4-2020.12<环境法>全英文课程建设A1-2005-00-300553上海海洋大学

10.2019年<环境法与环境管理>》外国留学生英语授课示范性课程上海海洋大学

11.2021年《新文科背景下全球海洋治理人才培养方案改革研究》,上海海洋大学教改项目

12.2021年《<环境法>全英文示范性课程建设》,上海市重点课程

 

获奖情况:

1.2015年获得第二届全国高校微课比赛国家三等奖上海市一等奖

2.2019年获得上海海洋大学育才奖

3.2020年获得上海海洋大学科学成果奖二等奖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上海海洋大学苏友楼213

邮政编码:201306

电子邮箱:hjliu@sho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