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实施细则

发布者:孔维刚发布时间:2024-04-05浏览次数:10

根据《上海海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申请调剂我院的考生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应相同,其中初试统考科目应与调入专业统考科目相同或相近

(四)调剂考生的本科专业学位应与调入专业学位相同或相近,仅接受本科专业学位为哲学、法学、历史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文学的调剂考生

    二、拟接受调剂的专业

专业

研究方向

咨询方式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021-61900664
上午(09:00-11:00)

下午(14:00-16:00)

    三、调剂程序

    (一)调剂志愿填报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调剂志愿填报。

    (二)调剂申请受理

 我院调剂志愿开通时间:4月8日0:00-4月8日13:00,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剂申请。

    (三)复试通知发布

 我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给已确定复试人员发出复试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复试通知,逾期不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

  (四)复试携带材料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复试前必须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考生参加复试应准备以下资料:

    1.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在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信息     

    https://yjs.shou.edu.cn/14264/list.htm下载模板)1份。

    2.应届考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3.往届考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验证)原件。

   4.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大学成绩单1份。

   5.加盖有考生所在单位(院系)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信息https://yjs.shou.edu.cn/14264/list.htm下载模板)1份。

   6.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报考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8.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按照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考生须保证复试资格审查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复试资格。

    (五)复试时间及方式

  1.复试时间:2024年4月12日09:00—18:00(8:30开始报到,9:30—10:30笔试,13:00开始面试) 

  复试地点:苏友楼108室

    2.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提前30分钟在苏友楼104办公室进行材料确认和签到。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根据生源情况,原则上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4.复试内容和其他要求详见我院发布的2024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六)复试考核

 1.学术水平考察

 复试专家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笔试+面试的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由专门人员对复试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应详细,并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或录像。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

  2.思想品德考核和心理健康素质考察

   复试时还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心理健康、诚信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考生在4月12日前须登录网址:http://210.5.159.76:6011/,完成在线心理普查测试。测试登录用户名为学生身份证号,密码为:123456789a。考生如遇系统登录或者测试问题,请于每天9:00-17:00致电:谢老师(18939838576);王老师(18019006081);张老师(021-58559439转828)。

   (七)录取办法  

   1.总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7+复试总成绩×0.3。其中,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0.3+面试成绩×0.7。

   2.录取原则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复试结束后,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名单由学校及学院公示,详见学校及学院网站首页通知公告。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复试中认定为违规违纪的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每门考试科目均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初试和复试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及其他材料等)。一旦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确认、复试提交的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发送拟录取通知

复试结束后,我院将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出拟录取通知,请考生注意查收拟录取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拟录取,逾期不确认接受的考生,将视为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

考生一旦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拟录取资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我校撤销拟录取。

未尽事宜请参见《上海海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四、监督管理

复试工作接受学院和学校复试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学院纪检委员的全程监督,加大招生、录取工作的透明度和严肃性。

五、其他

复试录取工作申诉联系方式:

电话:021-61900664

邮箱:jwli@shou.edu.cn

六、本实施细则由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授权院办负责解释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