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根据《上海海洋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
(二)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进行复试。
(三)所有校内、校外推免生接收均须参加由学院组织进行的复试和学校公示,任何人不得免复试或不公示,否则视为无效。
二、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及名额
一级学科名称及代码 |
接收推免生人数 |
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 |
3 |
三、接收学生条件
所有接收学生必须是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中备案的获得各高校推免生资格的学生。
四、复试内容、方式及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主要考核学生英语综合水平和社会科学综合知识,满分100分,内容为社会科学综合知识问答与英语水平测试。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复试方式为校园现场复试,具体安排以复试通知为准。
五、接收工作日程安排
1.推免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申请我院相关专业进行报名(报名起止时间为9月28日--10月20日),并同时将下述材料发送至jwli@shou.edu.cn,邮件名称为:姓名+本科院校+申请专业;
(1)身份证、学生证;
(2)英语四、六级证书及计算机等级证书者或获得其他奖项的。
(3)加盖有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上海海洋大学报考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需加盖公章;
2.心理普查测试
心理普查测试。考生在复试前须登录网址:http://210.5.159.76:6011/,完成在线心理普查测试。测试登录用户名为学生身份证号,密码为:123456789a。(如果用身份证号和原始密码无法登陆系统的话,就用身份证号和真实名字进行注册,请务必不要选错学院)考生如遇系统登录或者测试问题,请于每天9:00-17:00致电:谢老师(18939838576);王老师(18019006081);张老师(021-58559439转828)。
3.复试通知的发布。我院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告知学生具体复试时间等信息。
4.凡通过复试,被我院接收的考生,由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5.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公示。
6.考生入学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申诉方式
学生对推免生工作过程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申诉。
学院办公室:苏友楼104,电话61900664,邮件:jwli@shou.edu.cn;
2.咨询方式:
学院招生办联系人:李老师,电话61900664,电子邮箱:jwli@shou.edu.cn。
3.对在报考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资格。
4.发现入学前有严重政治问题或刑事问题者,取消录取资格
5.入学报到时尚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者,取消录取资格。
6.本办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7.本办法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如国家或学校有新政策,以新政策为准。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