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专业技术职务缺岗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4-01浏览次数:3216

各学院(部)、各处室、各直属部门:
     
为深化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改革工作,加强师资队伍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现就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工作指导原则
      2009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继续遵循“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指导原则,以《上海海洋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岗位设置意见》(试行)、《上海海洋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上海海洋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职责及任职条件》等文件为依据。
      二、聘任工作的组织领导
      聘任工作由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和各学院、机关直属部门聘任小组组织实施。
      各学院、机关及直属部门聘任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报人事处备案。
      三、岗位设置原则
      根据《上海海洋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岗位设置意见》(试行)及学校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学校下达本年度高级职务岗位可聘数,学院在可聘岗位数内,按程序开展聘任工作,并兼顾各学科高级职务结构的合理性。
      四、有关规定
      (一)起聘时间及聘期
      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首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参见《上海海洋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其他人员的起聘时间为2009年9月1日。聘期至2009年12月31日止(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至退休年月)。
      (二)任职资历
      申报晋升聘任人员任现职的资历可算至2009年8月31日。即任现职以来已经获得的学历学位、正式出版的著作、公开发表的论文、获得的奖励、讲授的课程、承担的项目和得到的经费资助等算至2009年8月31日。项目以在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备案为准,刚批准的项目以项目合同书(备案)为准(所有材料须有正式材料,论文录用证明单不作为申报资料接受)。
      (三)外语、计算机、学术期刊要求
      1.申请晋升聘任者应具备的外语要求,按照沪教委人[2007]30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市人事局<贯彻落实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沪水大人[2006]35号《关于调整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各职务系列中对外语要求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2.申请晋升聘任者应具备的计算机要求,按照沪教委人[2008]25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3.有关人员未获得外语、计算机合格证书的,不参加当年聘任。申请晋升聘任的留学回国人员、外省市调入人员,未能及时参加外语、计算机考试者,可暂缓考,学校将在其通过相应考试后兑现有关待遇。
      4.学术期刊的要求按照《上海海洋大学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沪水大人[2006]36号文《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中学术期刊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执行。
      (四)相关系列各级职务任职条件按照《上海海洋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职责及任职条件》执行。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的任职条件及聘任办法按照沪教委人[2007]3号文《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聘任办法(试行)》、沪教委德[2007]21号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高校申请设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聘任评议组及开展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德[2007]22号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高校2007年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评议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
      兼职高教研究系列高级职务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贯彻〈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沪教委人〔2002〕46号)、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关于《上海高校兼职高教研究学科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技术能力评议细则》等有关文件执行。
      上述两学科的学术评议由市教委委托上海市教育评估院集中进行(每年一次),申请时间按评估院通知。学校在通过学术技术能力评议人员中,根据岗位设置情况择优聘任。
      (五)2003年1月1日以后进校的教师申报晋升聘任者,需参加本校“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开发研修班”,并获结业证书。
      (六)本次聘任严格控制破格晋升。
      (七)本次聘任不进行科教岗位晋升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人员聘为本级职务的最低级科教岗位。
      (八)答辩
      申报晋升正高、副高岗位者参加由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公开答辩。其他岗位人员须参加部门聘任小组组织的答辩。
      (九)费用:申报晋升正、副高级职务岗位的费用分别为1500元/人、1200元/人;申报晋升中级职务岗位(含“二同”聘任)的费用为300元/人;申报“一同”聘任的费用同晋升聘任。
      五、初步工作日程
      1. 9月28日-9月30日  各部门宣传动员、个人准备材料。各学院经学校审批后,公布本学院缺岗招聘的岗位数、岗位职责。学院聘任组织如有变动,须将聘任小组、思想品德考察组、教育教学能力考察组及学院联系人名单报校人事处备案。
      2. 10月10日前  个人申报,各部门报《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申报情况汇总表》、个人申报表及有关材料至人事处。申报晋升聘任高级职务岗位人员报学术、技术能力评议材料至人事处。
      3.10月16日前  个人及各部门完成材料工作,材料公示,思想品德、教育教学能力考察等各项工作。
      4.10月31日前  完成学术、技术能力评议。
      5.11月15日前  学校(或学院)组织申报正高、副高岗位人员公开答辩,各部门完成申报中级以下人员答辩。
      6.11月27日前  各部门聘任小组推荐晋升高级职务人员名单,报《高级职务岗位初聘情况汇总表》及申报材料至人事处。
      各部门聘任小组推荐中初级岗位拟聘人选,报《中初级职务聘任名册》、申报表等至人事处。学校对中初级聘任人员进行审核。
      7.12月10日前  校聘委会推荐高级岗位拟聘人选,并予公示,校长确定聘任人选。
      8.12月中旬左右  学校公布缺岗聘任的各级岗位聘任名单。
      9.12月中旬  学校颁发聘书及完成其他工作。
      六、聘任工作涉及的文件和表格请直接在校园网-人事人才服务子站点-“2009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专栏”下载。
      七、如对本次聘任工作存有异议,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校人事争议协调委员会提交书面协调申请书。
      八、本文件由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上海海洋大学
                                                                                               二OO九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