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2009年度“阳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4-01浏览次数:2498

各学院(部)、处:
      为进一步推进上海市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促进优秀人才成长,培养造就一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青年骨干教师,日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决定于2009开始设立并实施上海市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即“阳光计划”。具体通知精神见附件“沪教委德(2009)67号”文件。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部)、处要充分重视此项申报工作,在一定范围内动员、宣传“阳光计划”。
      2、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类、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类,每校每类限报1人。上海市教委只接收单位申报。
      3、我校报名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25日。请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相关部门提交申报材料。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类申报者,向社会科学部汤家华老师提交申报材料。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类,向学生工作部(处)李志强老师提交申报材料。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