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上海海洋大学科学成果奖申报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4-01浏览次数:2362

    根据上海海洋大学科学成果奖条例的相关规定,2010年度上海海洋大学科学成果奖申报工作(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即将开始,请按照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做好准备,积极组织申报。

科技处

     附1:2010年度上海海洋大学科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安排
     一、时间:
     2月22日-3月1日 (申报材料提交)
     3月2日-3月7日  (材料资格审查)
     3月9(或13)日   (答辩评审会)
     3月16日-3月22日(评审结果公示) 
      二、申报材料准备中的注意事项:
      自然科学类:
      1、项目必须验收且经科技处认可;
      2、应用类需推广1年以上,应用单位出具应用证明;
      3、专利类须获得专利授权号;
      4、自然科学类论文需正式发表1年以上,3篇以上(他)引用证明。
     
人文社会科学类:
     1、项目类必须结题且经科技处认可;
     2、论文、著作类需正式发表1年以上,2篇以上引用证明;
     3、咨询报告须经相关法人单位出具采纳证明;
     4、论文集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
     
三、材料要求:
      校科学成果奖(自然科学类)每个推荐项目需报送推荐材料15套,其中4套需附完整附件材料的合装本(严格在100页以内),及一张计算机光盘(项目推荐书、300字项目简介、2-3张反映项目情况照片:500万像素)。如果候选项目成果为产品、装置、系统等,须在推荐书中附上照片。动植物品种、新药、食品等类项目需提供审批、审定证明文件等。专著/论文类项目需提供引用证明.    校科学成果奖(人文社科类)每个推荐项目需报送推荐材料8套,其中《上海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初评入选成果汇总表》书面稿和电子稿各一份。《登记表》、《申报评审表》、科研成果及相关附件各三份。
      推荐部门对所推荐的候选项目(人)材料应认真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