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第八届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4-01浏览次数:2278

文科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按照沪委宣2010201号文件精神,本市将开展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第八届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我校根据市评奖办公室的要求,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       评奖的申报
请从上海市社联网站(http://pj.sssa.org.cn)上海市哲社规划办公室网站(http://www.sh-popss.gov.cn)进入,实行网上在线申报。请先仔细阅读申报的有关文件,如“评奖工作的通知”、“评奖活动的实施办法”、“评奖的条例”、“申报须知”等文件。
 
 第一、本次评奖的奖项设置。
本届评奖包括上海市第八届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评奖、上海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两个评奖系列同时进行,奖项设置包括:(1)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评奖、(2)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3)内部探讨优秀成果奖、(4)网络理论宣传优秀成果奖、(5)学术贡献奖。

   
第二、申报工作需注意的事项。
1成果范围: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公开出版、发表或播放的成果,包括著作、工具书、古籍整理、理论普及读物、图集、年鉴、论文、研究报告、音像制品、广播稿等均可以参加申报。申报时由本人将成果归入著作、论文、音像制品三大类。
2.申报限额。每个申报者限额申报2项,如果2项分布在不同的奖项(邓小平理论和上海哲社)那么申报的成果类别可以任意选择;如果2项分布在同一奖项内,即2项申报成果同为邓小平理论类、或同为上海哲社类,则申报的成果类别必须在著作、论文以及音像制品这三类中分开。网络理论宣传、内部探讨奖的申报不受限额限制。
3.申报办法。请申报人仔细阅读评奖工作文件中有关对申报成果的时间限定(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成果形式(著作、论文、研究报告等)、申报人资格(要求本市作者、第一作者)等要求。除已经申报过本市其他市级奖励的成果外,均可申报。
5.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人根据不同的申报奖项分别进行填写,由于受网络条件的限制,希望网上申报工作能尽量靠前。
 
二、        评奖的时间安排
我校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7日,请各单位及各位申报的老师早日填报网上信息,以免因网络关闭而无法申报。请务必于67日前将所有信息进行登录并及时打印申报表和活页评审表。
 
三、        评奖的收费
申报者按规定须交纳申报评审费100元,(内部探讨奖、学术贡献奖、网络理论宣传奖不收费)。
 
四、        评奖需交材料
需交申报材料如下:
①申报表,一式三份(其中必须有一份是原件)
②申报成果,一式二份(其中必须有一份是原件)
③活页评审表,一式15份
申报后,不再办理改报手续。报送的成果不论获奖与否,均不退回。
 
以上材料务必于6月10日下午3点前,送交科技处。过时将延误我校上报市评奖办材料的时间。凡未在网上在线登录者一律不接受书面材料;在网上登录的内容必须与书面材料一致,否则将会影响评审结果。已登录而未交书面材料者,也将取消申报资格。
 
                                           科技处
                                          2010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