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1-11浏览次数:2106

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有关学院及部门科研负责人和准备申报的教师认真阅读以下申报事项,严格按照申报的截止日期(我校各学院、部门上报电子材料截止日期为2013215,纸质申报书送交科技处时间为开学第二天。)认真组织申报,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构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发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3年度课题指南》围绕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放在各学科突出位置,相关学科要结合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申报重点课题,着力推出有分量有深度的研究成果。

三、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理论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

四、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者,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特别是申请重点项目,必须是完成过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的负责人,且在申请书后面附上完成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的结项书;申请青年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431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并亲笔签名;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请课题的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及其参加者应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均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的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并在《申请书》封面学科分类栏目中填写一级学科名称;申请书封面学科分类与数据表中学科分类务必保持一致

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具体申报事宜将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公室、全军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另行组织。

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人要按照《课题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课题指南》的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根据申请人的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七、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将继续实行限额申报,请各学院、部门严把质量关。上海市哲社规划办会根据申报总体情况,组织专家进行初筛。

八、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5-30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15-18万元。申请人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三年左右,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至少不能低于一年

九、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33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十、申报课题须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1212月版)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评审会议召开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十一、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四千字,要按规定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十二、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报告)原件。

十三、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及《活页》、《代码表》等)请从全国哲社规划办网站上下载(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或在本通知后面的附件直接下载,请认真阅读申报通知申报公告项目管理办法经费管理办法课题指南说明及课题指南申报数据代码表等文件。

十四、《申请书》(包括《课题设计论证活页》)(2012年版)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29.7*42厘米)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否则不予受理。申请书第2页申请人承诺须亲笔签名(至少一份原件)。同时,在填写申请书前,一定要认真阅读申请书前所附的填表说明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

十五、《申请书》封面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最后一页上方的项目登记号项目序号等代码框内的内容申请人不得填写;《申请书》中前期相关研究成果的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成果数量要与《课题论证活页》相同,但《课题论证活页》中的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只填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作者排序、是否核心期刊等,不得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时间或刊期等。与本课题无关的成果、承担的各类项目等不能作为前期成果填写。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成果分开填写,合作者注明作者排序。成果名称、成果形式等须与《申请书》一致。申请人的前期成果不列入参考文献。同时,《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必须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并且与《申请书》分开单独装订。《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须用A3纸双面印制,一般为4A4版面。请用合适的字体字号(如5号楷体或宋体)和行距排版。

十六、每一位申请者要交的材料是A3双面印制并签名的申请书一式7份,A3双面印制的活页7份(夹在申请书内),同时请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ycpeng@shou.edu.cn 。我校各学院、部门上报电子材料截止日期为2013215日,纸质申报书送交科技处时间为开学第二天。 

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仔细阅读通知及注意事项,或及时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彭俞超      电话:61900066     E-mailycpeng@shou.edu.cn 

附件:(可直接点击下载)

1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

2(上海海洋大学申报专用版)2013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

5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填表注意事项

 请各位老师务必仔细阅读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填表注意事项!谢谢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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